湖北国补政策2025最新消息(持续更新)
导语 2025年各类国补政策陆续国补,湖北省国补政策实施时间、范围及标准等最新消息本文持续更新中。
湖北国补政策2025最新消息
湖北省一级2025年国补相关政策整理如下,各类政策持续关注更新中:
1、2025年湖北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
活动时间: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开始
补贴产品类别:12类大家电、N类其他家电(点此查看详细类别)
12类大家电包括:空调(含中央空调、风管机)、电视机(含激光电视)、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烘洗套装)、吸油烟机(含烟灶套装)、燃气灶(含集成灶)、热水器(含壁挂炉)、电脑(含家用笔记本、台式机)等12类家电产品。
N类其他家电包括:空气净化器、微波炉(含一体机)、电磁炉、电风扇、烤箱(电)、垃圾处理器、智能坐便器(含智能马桶盖)、按摩椅、浴霸、智能沙发、智能床、智能门锁、投影仪、饮水机、消毒柜、净水器、净饮机、电暖器、冷柜、打印机、破壁机、酒店电视终端、干衣机、吸尘器、洗地机、智能穿戴设备(AR、VR等智能穿戴设备)、衣物护理机、消费级无人机、消费级机器人、3C服务器、智能运动装备(含运动相机)、咖啡机、面包机、电吹风、学习机(含游戏机)、跑步机(含走步机)、宠物喂食器、除螨仪、除湿机、电子卷直发器、电子血压计、个人护理(电动牙刷、电动脱毛仪、电动剃须刀、脱毛仪)、烘干机(挂烫机、烘烤机)、呼吸机、加湿器(雾化器)、净菜宝、理疗仪(美容仪)、猫砂机、烹饪机(料理机、煎烤机)、睡眠仪、显示屏、血糖仪、耳机、养生壶、移动充电宝、制氧机、助听器、足浴器(泡脚桶)、闺蜜机、凉霸、智能花洒、智能浴室柜、冲牙器、头皮护理仪、电动搓澡仪/洗澡仪、电动按摩床垫、移位机、血氧仪、音响制品、热菜板、监控摄像、翻译机、相机(不含镜头)、产后塑形仪/按摩器、康养仪/康养机、按摩器、EMS瘦身仪/甩脂机77类产品。
补贴对象:个人消费者以及酒店、宾馆团购企业,均可参与补贴。
补贴标准:个人消费者以及酒店、宾馆团购企业(以下简称团购企业),均可参与补贴,单件/单次最高补贴2000元。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一级能效或水效的产品,按照剔除生产、流通环节所有优惠后成交价格的20%享受一次性立减补贴;购买二级能效或水效的产品,按照剔除生产、流通环节所有优惠后成交价格的15%享受一次性立减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空调产品3次补贴资格),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一级能效或水效的N类其他家电产品,按照剔除生产、流通环节所有优惠后成交价格的20%享受一次性立减补贴;购买二级能效或水效的N类其他家电产品,按照剔除生产、流通环节所有优惠后成交价格的15%享受一次性立减补贴;无能效水效的按照剔除生产、流通环节所有优惠后成交价格的15%享受一次性立减补贴;单个消费者线上线下均可享受一次金额不超过2000元补贴。
对团购企业购买用于经营、二级及以上能效的电视终端设备,购买一级能效的产品,按照剔除生产、流通环节所有优惠后成交价格的20%享受一次性立减补贴;购买二级能效的产品,按照剔除生产、流通环节所有优惠后成交价格的15%享受一次性立减补贴。
申领入口:湖北省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
2、2025湖北3C数码焕新活动
活动时间:2025年全年
补贴产品类别: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
补贴标准:消费者购买以上3类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比例为减去生产、流通环节及移动运营商所有优惠后最终成交价格的15%,最高不超过500元。
领取入口:湖北省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
3、2025湖北汽车以旧换新活动
【2025年湖北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活动规则】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
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个人消费者报废2012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购车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为湖北省,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的,补贴1.5万元。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位个人消费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同一辆新车只能选择申领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者置换更新补贴。
二、补贴对象和条件
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
(二)报废的符合条件的旧车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
(三)报废车辆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新购车辆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以下简称“4类证明”),均应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报废旧车和购买新车没有先后顺序要求。旧车报废日期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上载明的交车日期为准,旧车注销日期以《机动车注销证明》上载明的注销日期为准,新车购买日期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新车注册日期以《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注册日期为准。
(四)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五)做好汽车报废更新跨年度政策衔接,对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4类证明,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4类证明的个人消费者,纳入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政策支持范围,并计入2025年当年享受补贴次数,申请人相应报废的机动车和所购买的新车应符合《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省商务厅等8部门进一步做好湖北省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鄂商务发〔2024〕37号)有关要求。
三、补贴申领
拟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6年1月10日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https://qclt.mofcom.gov.cn)或微信、支付宝、抖音、云闪付“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按要求填报和上传申请材料,向补贴受理地(即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交补贴申请。
【2025年湖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活动规则】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
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个人消费者在湖北省内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乘用车新车,转让车辆、新购车辆分别完成转让登记、注册登记,按新购乘用车含税销售价格分档给予一次性补贴。
购车发票金额(价税合计,下同)6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0.9万元、燃油乘用车补贴0.7万元;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2万元、燃油乘用车补贴1万元;20万元(含)以上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5万元、燃油乘用车补贴1.3万元。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位个人消费者只能享受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同一辆新车不能重复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置换更新补贴,只能选择申领其中一项补贴。
乘用车是指《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中“机动车规格分类”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以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车辆类型为准。新能源乘用车包含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燃料电池汽车三类(挂绿色车牌);燃油乘用车包含汽油、柴油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
转让车辆是指个人消费者本人名下登记的乘用车(以下简称“旧车”)所有权发生转移(不含变更登记),取得有效的湖北省《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公安交管部门完成转让登记手续。新购车辆是指个人消费者在湖北省购买乘用车新车(以下简称“新车”),取得有效的湖北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公安交管部门完成注册登记手续,取得有效的《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补贴对象和条件
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转让旧车、购买新车并注册登记为同一个人消费者。
(二)转让的旧车于2025年1月8日前(含当日,下同)登记在本人名下,以《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本次转让前最近一次的机动车所有人和登记日期为准。
(三)《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为湖北省。
(四)转让旧车、购买新车并注册登记的时间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转让旧车、购买新车无先后顺序要求,旧车转让日期以《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转让登记日期为准,新车购买日期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新车注册登记日期以《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注册登记日期为准。
(五)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以与公安交管部门进行车辆登记信息核查比对时间为准),新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旧车应完成转让登记已不在申请人名下。
(六)做好汽车置换更新跨年度政策衔接。
1.因新车交付延期,对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旧车转让后《机动车登记证书》其中一项或两项申请材料,并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期间取得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全部申请材料的个人消费者,纳入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政策支持范围,并计入2025年当年享受补贴次数,申请人转让的旧车应于2024年4月30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按2025年湖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申请补贴。
2.对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7日期间取得《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旧车转让后《机动车登记证书》、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全部申请材料的个人消费者,纳入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政策支持范围,申请人转让的旧车应于2024年4月30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按2024年湖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申请补贴。
三、补贴申领
拟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6年1月10日前,通过懂车帝APP搜索“湖北省汽车置换更新”,进入“湖北省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按要求填报和上传申请材料,向补贴受理地(即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交补贴申请。
4、2025湖北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
实施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补贴产品类别:
用于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应为依法登记注册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合格产品,具有符合现行有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证书。鼓励消费者优先换购工信部已公告的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
补贴对象:
个人消费者
电动自行车补贴标准:
消费者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单个消费者消费1500元(含)以上,每辆车补贴500元;其中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每辆车再额外补贴100元。每位消费者可在线上和线下共享受3次补贴。
温馨提示:湖北省各类国补活动实施政策持续关注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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