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医学检查服务机构设立许可证办理所需材料一览

导语 婚前医学检查也就是母婴保健技术,那么医疗机构设立许可证办理需要哪些材料呢?

  一、申请《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

  1、《武汉市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表》(原件1份);

  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登记书》(原件一式3份,经主管部门签署同意申请意见);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验原件);

  4、有关从业人员《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包括发证时间和验证时间以及违规记录等页面)、有关从业人员的医师执业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5、可行性报告(原件1份);

  6、开展婚前检查技术的人员配备、设备和技术条件情况及各项规章制度(原件1份)。

  二、申请《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校验的医疗保健机构

  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校验申请书》(原件一式3份,经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校验意见);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验原件);

  3、《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及复印件(各1份);

  4、本机构本校验周期总结报告(原件1份,含校验周期内提供的服务数量、服务范围、服务质量等内容);

  5、辖区卫生行政部门对妇幼保健机构在本校验周期出具的年度考核意见书(原件1份);

  6、从事该母婴保健技术的相关人员一览表和相关人员《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各1份,包括发证时间和验证时间以及专项技术培训简况等页面)。

  三、申请《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变更的医疗保健机构

  1、《母婴保健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原件3份);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验原件);

  3、《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各1份);

  4、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需提交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命文(复印件1份,验原件)、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及执业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变更地址需提供业务用房产权证明、使用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原件无法提交者需交经房屋所有权人签字或盖章认可的复印件)及租约;

  变更名称者提交更名称的申请,说明变更的理由,并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如相关行政部门的批文等复印1份,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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