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可以领独生子女证的?

导语 独生子女证有些情形是不能领取的,具体有哪些呢?

  不可以领独生子女证的情况:

  1、照顾生育第二个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双方在国外期间的;

  3、未婚生育后不再结婚的;

  4、单身(包括离婚者)收养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过两个孩子,离婚时各抚养一个,又与初婚或从未生育过孩子的一方结婚,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细则〉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经领证的,可换证并继续享受)。

  对于大部分省市,领取第二胎指标还是非常困难,细则执行上要根据内容。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