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城区、开发区夫妻投靠及子女随迁落户办理条件
导语 武汉新城区、开发区夫妻投靠及子女随迁落户办理条件已经公布,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落户,具体详见正文。
新城区、开发区夫妻投靠及子女随迁落户武汉申办条件如下:
1、被投靠人为本市新城区、开发区户籍人员;
2、夫妻登记结婚;
3、在新城区、开发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
4、还需办理子女随迁落户的,随迁子女应未婚、年龄不满20周岁或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
注:
(1)开发区包括东湖高新区、武汉经开区(汉南区)、武汉化工区,其中东湖高新区关东、铁箕山派出所所辖区域除外;
(2)新城区包括蔡甸区、江夏区、东西湖区、黄陂区、新洲区,其中东西湖区常青花园派出所所辖区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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