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多部门发文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

导语 察看三环线综合环境整治几处节点位置。开车行驶在路上,路过的绿化带里植物均长势良好,绿化带边缘还有站石或者杉木桩围挡,干净整洁。

  7月15日获悉,湖北省农业农村厅、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湖北省发委等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意见》,对我省水产养殖业转型升级具有重大意义。

  湖北是全国淡水水产养殖第一大省。2018年,全省池塘养殖面积796万亩、占全国20.1%,淡水水产品总产量458万吨,连续23年居全国第一;青鱼、草鱼、鲢、鳙、小龙虾、黄鳝、黄颡鱼等7个品种产量居全国第一。与此同时,我省水产养殖业也存在着水产养殖布局不尽合理,养殖品种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养殖水域周边污染,现代化设施运用、科技成果转化、产业融合发展的程度不高等问题,这些都与水产养殖大省的地位不相称。

  《意见》提出到2022年,我省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走在全国前列。水产养殖主产区实现尾水达标排放,养殖水域生态环境有效保护;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达到400个以上,健康养殖示范县达到7个以上,健康养殖示范面积达到65%以上,产地水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

  《意见》提出了科学划定养殖区域,加强水生态修复,积极发展生态增养殖,推进养殖尾水治理,积极发展现代种业,抓好质量安全监管,强化水产投入品监管,加强水生生物疫病防控,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大力推进产业扶贫,完善产业配套政策、依法保护养殖生产权益,加强水产养殖执法监管等20条促进水产业绿色发展的具体措施。

  《意见》还明确提出依法发布实施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积极发展大水面生态增养殖、大力建设“虾稻共作、稻渔种养”标准化示范区、加快实施连片池塘尾水处理工程、推动重大育种创新联合攻关、建立完善水产品质量监管信息化平台等40多项重点工程和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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