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云闪付消费券活动使用规则 消费券该怎么用?

导语 第三轮(双十一)和第四轮(双十二)消费者抢领的商场消费券、超市(便利店)消费券、餐饮消费券三类消费券不限品类打通使用。武汉云闪付消费券活动使用规则 消费券该怎么用详见正文。

  武汉云闪付消费券活动使用规则 消费券该怎么用?

  一、使用场景

  第三轮(双十一)和第四轮(双十二)消费者抢领的商场消费券、超市(便利店)消费券、餐饮消费券三类消费券不限品类打通使用,所有商户门店和经营场所不分行业类别,可适用所有三类消费券。含超市、便利店、水果店、生鲜店、母婴店、鲜花店等;餐饮店;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家电卖场、家居卖场、手机专卖店、服装鞋帽专卖店等。

  二、活动内容

  (一)活动期间,省内消费者登录云闪付APP按所在市州区域抢领湖北消费券( 普通券),在各市州区域抢领的湖北消费券(普通券)限当地使用,不支持跨市州区域使用。

  (二)券面额度。

  (1)8元券(满24元可用)(商场、超市、便利店、餐饮通用券)

  (2)18元券(满54元可用)(商场、超市、便利店、餐饮通用券)

  (3)38元券(满114元可用)(商场、超市、便利店、餐饮通用券)

  (4)68元券(满204元可用)(商场、超市、便利店、餐饮通用券)

  (三)核销要求。

  用户在所有参加活动的商户门店消费金额须满足消费券面值3倍及以上方能使用湖北消费券(普通券) ,通过云闪付APP二维码支付可直接抵扣;消费券数量有限,先到先得,领完即止。每批次活动期间,所在市州区域所有面额消费券中,单用户仅限领取一张。消费券使用时间结束时,消费券自动作废。

  三、券使用规则

  券使用方式:

  1、用户用券时需确保将云闪付APP更新至9.0.1及以上版本,并在手机设置中允许云闪付访问位置信息。

  2、抢领的湖北消费券(普通券)限7日内使用,过期作废。“日”为“自然日”,使用截止时间为从消费券投放当日(含当日)开始计算的第7日24:00前。如9月17日20:00投放的首轮第一批湖北消费券(普通券),使用截止时间为9月23日24:00前; 9月20日20:00投放的首轮第二批湖北消费券(普通券),使用截止时间为9月26日24: 00前,其他时段投放的湖北消费券(普通券)依此类推。

  3、用户到店消费结账时,请先告知收银员使用云闪付APP湖北消费券,出示云闪付APP生成的"付款码”,收银员扫码完成支付;或打开云闪付APP的“扫一扫”,扫描商户门店“收款码”完成支付,消费金额须满足消费券面值3倍及以上方能使用。

  4、使用券的指定活动商户详见云闪付APP展示。

  四、活动细则

  湖北消费券(普通券)需到线下实体商户门店和经营场所进行消费并在线支付时方能使用,不得用于充值、预存等消费。用户在每个投放周期中,通过云闪付APP自主抢领消费券,并在消费券有效期内,前往指定商户门店使用云闪付APP二维码支付,消费金额须满足消费券面值3倍及以上,即可自动核销已领取的消费券。消费券须在有效期截止日前使用,逾期失效。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武汉玩乐】,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消费券】可直达2023武汉文旅消费券抢券入口、下次领取时间/流程、满减金额及使用(最近推荐旅游惠民卡优惠购买)!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