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企业职工按月领取养老金申请指南

导语 为您提供佛山市企业职工按月领取养老金申请指南,内容详细易懂,希望能帮到您!

  办理条件

  1、符合以下年龄条件之一:

  (1)正常退休: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

  (2)特殊工种退休: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休: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4)政策性提前退休: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破产的国有企业的职工、关闭破产的资源枯竭矿山的全民所有制职工 、在困难企业工作的军转干部,可以提前5年退休。

  2、缴费年限条件:1998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参加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前(含当日)达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其余的须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办理材料

  1、《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

  2、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

  3、参保人近期小一寸彩色正面免冠近照2张。

  4、个人档案(包括连续工龄确认表/退休费统筹年限认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5、参保人本人存折或卡(附开卡业务单或存取款业务单)账号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具体开户银行按各区社保机构要求)

  6、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

  7、申办特殊工种、因病提前退休或可领取补贴的人员还须提供相关部门批复材料。

  办理流程

  1、申办人达到申领条件的当月25日前带齐资料到所属区的镇(街)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2、所属区的镇(街)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申办人的申领条件,符合条件的收取相关资料予以受理;

  3、受理后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核定待遇,出具核定资料;

  4、完成待遇审核的次月15日前,所属区的镇(街)社保经办机构通知申办人领取核定资料;

  5、申办人带身份证及受理回执到所属区的镇(街)社保经办机构领取核定资料。

  收费标

  不收费

  办理地点

  参保人所属各社保经办机构

  办公时间

  每月1-25号(节假日向前顺延),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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