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中共湖北省委党校事业编制教师招聘要求
导语 2023中共湖北省委党校事业编制专职教师要求博士学历以上,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校(院)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职教师1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拟专项公开招聘专职教师12名,其中:马克思主义学院专职教师3名,文史教研部专职教师2名,中共党史党建教研部专职教师3名,经济学与经济管理教研部专职教师2名,政法教研部专职教师2名。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应届博士毕业生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热爱党校(行政学院)教育事业,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和研究方向,有较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出站博士后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热爱党校(行政学院)教育事业,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和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扎实;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在站时间不超过36个月,现为非在职人员);
(4)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两项及以上(单项可累计计算):
①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或近五年主持完成省部级课题1项;
②近五年在“三报一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三大检索”、C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
③近五年公开出版专著(作者3人以内)1部或主编(副主编)教材1部;
④近五年决策咨询成果(排名第一)获副省部级及以上领导签批1次;
⑤近五年科研或决策咨询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1次。
3.其它条件详见《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2023年第二批专项公开招聘专职教师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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