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

导语 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普惠性,加大对我市灵活就业人员解决自住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定了《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武汉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参照我市现行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政策执行。

  提取时间及金额限制

  灵活就业人员停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后,账户自动封存并可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提取限额不超过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灵活就业人员在单位就业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灵活就业人员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办理提取时按现行政策执行。

  灵活就业人员自办理销户提取之日起满3个月后方可再次办理自愿缴存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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