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住房公积金缴存指南(超全版)
导语 各位武汉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注意啦,超全版武汉公积金缴存指南已经准备就绪,包括住房公积金缴交范围、缴存基数和比例、单位账户设立指南、个人账户设立指南等,具体详见正文。
九、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缴存职工在公积金系统中登记的身份证号为15位的,以及姓名、身份证号登记有误或不匹配的,应办理个人信息变更。
办理资料:
1.《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变更登记表》《外籍及港、澳、台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信息变更表》(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2.职工身份证原件。
办理地点:
缴存银行
注意事项:
1.除身份证升位外必须本人到场办理;
2.姓名有生僻字或符号的,需与职工I类银行卡中身份信息保持一致;
3.同一人身份证号和姓名不能同时修改。
十、职工个人账户转移
1.职工离职后,原单位可根据情况选择离职(调动)封存和退休封存,职工个人账户同时转至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户管理;
2.职工入职新单位后,新单位直接为职工设立个人账户,原集中封存户账户转移至新单位,缴交比例自动调至新单位缴交比例;
3.新单位为职工办理启封、基数调整后可正常办理汇缴或补缴。
十一、职工个人账户合并
在系统内每名职工的身份证号只能对应唯一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对于在同一单位内的一个职工有多个住房公积金账号情况,应办理个人账户合并手续。
所需资料:
1.《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申请表》;
2.职工身份证原件。
办理地点:
缴存银行或单位网厅
注意事项:
1.个人账户合并无论两个账号是否在同一个单位;
2.被合并账户必须是封存账户,且不能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合并账户必须是正常状态。
十二、单位账户注销登记
办理资料:
1.《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登记表 》(加盖单位公章);
2.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或能证明单位注销原因的证明材料,如税务注销通知或法院宣告破产的裁定书等;
3.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办理地点:
缴存银行
注意事项:
1.单位如有未分配的暂存款,应先分配到职工个人账户后,再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
2.单位缴存信息中法定代表人、经办人信息空缺的,应先做单位缴存信息变更后,再办理单位公积金账户注销;
3.单位账户在申请注销时,不能存在未销户职工。
十三、开具单位缴存情况证明
由单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任意分中心办理。
单位开具缴存情况证明的,只能打印系统中现有内容加盖分中心业务专用章,不得增减内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武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缴存】可获武汉公积金缴存明细查询入口,了解缴存比例/基数/计算方法等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