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积金按次委托划扣还贷方式
导语 根据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委托扣划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武汉公积金委托划扣可以按次还贷,具体扣划时间、账户包留金额等说明详见正文。
武汉按次委托扣划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1、定义:
委托人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扣划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一次性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包括偿还当前应还未还本息(即偿还本期贷款)、提前部分还款和提前结清贷款。委托人申请一次公积金中心扣划一次,实时申请实时扣划。
2、扣划执行时间:
还贷的扣划执行时间为委托人申请成功时间。
3、账户约定保留金额:
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约定保留金额为100元,即委托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超出100元的部分可用于委托扣划还贷,当委托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少于或等于100元时,将暂停执行该账户的委托扣划还贷。
4、扣划金额:
按次委托扣划方式下,除账户约定保留金额100元外,委托人在本人公积金账户资金可使用范围内,自主确定扣划还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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