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政策汇总

导语 根据当前政策,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以在武汉申请就业创业类补贴,包括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补贴、高校毕业生“三大行业”创业补贴申报等,武汉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政策汇总详见正文。

  武汉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政策

  一、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申报对象和条件:

  武汉地区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家庭、城乡低保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以及属于社会孤儿、烈属、残疾人的毕业生,均可通过所在学校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补贴标准:武汉市中心城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点击查看武汉最低工资标准)。

  》》》点击查看补贴申请指南详情

  二、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报对象和条件: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市内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上述初创组织在登记注册1年内、招用人员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

  》》》点击查看补贴申请指南详情

  三、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补贴

  ➤申报对象和条件:

  处于未就业或灵活就业状态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大学生在我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创业培训或创业意识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的。

  ➤补贴标准:可享受100元-2000元人的创业培训或创业意识培训补贴。

  》》》点击查看补贴申请指南详情

  四、高校毕业生“三大行业”创业补贴申报

  ➤申报对象和条件:

  毕业2年以内高等学校毕业生或通过学历审核后的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且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在武汉市内自主创办企业、个体经营或农业合作社,并依法登记注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从事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三大行业”创业的给予补贴,同一申报对象和项目不得重复获得本项目补贴资金,不得同时享受武汉市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标准:享受连续2年,总额不超过8万元的创业补贴。

  》》》点击查看补贴申请指南详情

  五、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资格申请

  ➤申报对象和条件:

  高校毕业生(45周岁以下且持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等人员,在我市依法开办个体工商户,自主、合伙经营及创办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在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补贴标准:贷款最高额度20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金融机构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利率上限继续控制在LPR+150BP以内。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其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担保方式、贷款额度和期限分别由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确定。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武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创业补贴】可下载武汉创业补贴申请表,查看武汉各类创业补贴申请指南及咨询方式。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