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机动车电子行驶证出示使用方法(个人+单位+他人)
导语 武汉申领了机动车电子行驶证的车主,出示电子行驶证方式有三种,手机直接出示,授权他人出示和下载使用。具体方法如下。
武汉机动车电子行驶证出示使用方法
使用“交管12123”APP查询、出示本人或本单位名下机动车的电子行驶证。出示的电子行驶证60秒内有效,超时后需刷新重新出示。
【个人用户出示】
登录“交管12123”APP,点击首页“电子证件凭证”功能,进入“电子证件”子功能,点击下方列表项即可显示电子行驶证。
【单位用户出示】
单位车辆切换到单位用户版后,在首页下方点击机动车列表项后,进入“机动车详细信息”页面,点击【电子行驶证】进行查看。
【授权他人出示】
需要使用非本人或单位车辆电子行驶证的,需经机动车所有人或单位法人、车辆管理人员授权方可出示。
其流程为:
点击电子行驶证下方【授权】按钮进入授权列表
点击页面下方【新增授权】,填写被授权人身份证号、姓名和授权有效期,选择用途事项,提交授权。
提交后被授权人电子证件列表中将增加授权电子行驶证列表项,用户可点击显示授权出示的电子行驶证。
授权有效期最长为7个工作日;
机动车所有人或单位法人、车辆管理人员可在授权列表中点击【解除授权】按钮中途解除授权;
解除授权或授权到期后电子行驶证自动作废,被授权人“交管12123”APP不再显示;
同一车辆同时有效授权用户不得超过3人,同一用户可授权多个不同用途事项的电子行驶证。
【下载使用】
网上在线办理业务需要提交行驶证的,用户可选择下载电子行驶证图片。
具体流程为:
点击电子行驶证下方【下载】按钮,本人直接出示的填写用途事项和有效期后下载,授权出示的直接下载;
下载的电子行驶证加注使用人、用途事项和有效期限水印,有效期最长为7个工作日。
电子行驶证可以截图使用吗?
电子行驶证不可以截图使用。
电子行驶证支持直接出示、授权出示和下载使用3种亮码方式。其中所有人为个人的可直接出示,所有人为单位的或者非本人机动车的,需授权方可出示。下载使用主要用于网上提交办理业务。授权出示和下载使用需填写用途事项和有效期限,防止超范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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