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发《户口迁移证》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相关规定:《武汉市公安局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的规定》
二、受理部门
派出所
三、审批单位
武汉市公安局××分局人口(治安)管理大队
四、审批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申办应提交材料
1、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未入户的证明;
3、户口簿;
4、身份证。
六、办理流程
1、派出所户籍室民警受理后,审核原迁出资料;
2、内部审批:派出所分管所长签署意见→分局人口(治安)管理大队审批。(不属公示内容)
3、分局人口(治安)管理大队将审批结果反馈派出所。
4、派出所户籍室通知申请人重新补发《户口迁移证》。
七、公章
1、“武汉市公安局××分局户口专用章”
2、“武汉市公安局××分局××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八、文书
《户口迁移证》
九、收费标准
收工本费5元(鄂价【98】22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相关规定:《武汉市公安局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的规定》
二、受理部门
派出所
三、审批单位
武汉市公安局××分局人口(治安)管理大队
四、审批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申办应提交材料
1、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未入户的证明;
3、户口簿;
4、身份证。
六、办理流程
1、派出所户籍室民警受理后,审核原迁出资料;
2、内部审批:派出所分管所长签署意见→分局人口(治安)管理大队审批。(不属公示内容)
3、分局人口(治安)管理大队将审批结果反馈派出所。
4、派出所户籍室通知申请人重新补发《户口迁移证》。
七、公章
1、“武汉市公安局××分局户口专用章”
2、“武汉市公安局××分局××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八、文书
《户口迁移证》
九、收费标准
收工本费5元(鄂价【98】2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