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交易立契核准(商品房买卖、拆迁还建)
[办事流程]
1、受理;
2、查验证件;
3、产权审查;
4、收件→初审→复审→审核;
5、发证。
1)申请表
2)商品房权属证明书
3)商品房购买合同正本
4)房屋产权移交凭证
5)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6)维修基金缴费单
7)营业执照复印件(买方)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买方)
9)授托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0)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11)如买方非本市户口,须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2)城镇房屋拆迁产权调整协议书
13)房屋拆迁协议书
14)房屋还建安置通知书及安置结算单
15)房屋平面图(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收费标准] 1)手续费:住宅:3元/平方米;非住宅:11元/平方米 2)契税:住宅:6%(1997年10月1日之前)、4%(1997年10月1日-1999年8月1日)、2%(1999年8月1日之后);非住宅:6%(1997年10月1日之前)、4%(1997年10月1日之后);单价为5500元/平方米以上或单套总价值达70万元以上的房产及别墅类房屋契税按4%征收;均以合同日期为准。 3)印花税:万分之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