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经营(含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许可证申报

办事流程
1、申报人提交申请资料
2、审查资料
3、现场核查
4、发证
5、公告

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
2、技术人员证明材料
3、运输工具证明材料
4、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及存储设施设备材料
5、符合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证明材料
6、处置设施、设备和污染防治设施材料
7、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及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3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49条、《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国务院令第40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51、6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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