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设立和变更审批流程
办事流程
1、应当向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
2、持同意筹建批准文件到同级公安机关申请网络安全和消防安全审核。
3、持公安机关批准文件向文化行政部门申请最终审核,经实地检查并审核合格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4、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申报材料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章程;
2、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豆腐皮明材料;
3、资金信用证明;
4、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意向书;
5、网络安全审核批准文件(终审时提供);
6、消防安全审核批准文件。
承诺时限
1、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同意筹建批准;
2、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最终审核。
收费标准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应当向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
2、持同意筹建批准文件到同级公安机关申请网络安全和消防安全审核。
3、持公安机关批准文件向文化行政部门申请最终审核,经实地检查并审核合格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4、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申报材料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章程;
2、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豆腐皮明材料;
3、资金信用证明;
4、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意向书;
5、网络安全审核批准文件(终审时提供);
6、消防安全审核批准文件。
承诺时限
1、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同意筹建批准;
2、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最终审核。
收费标准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