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船舶运输危险货物许可申请条件有哪些?
导语 在长江中运输危险物品是需要办理相关许可证,那么怎样的情形下才可办理呢?具体要以下条件: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适装许可
1、在进、出港口之前提前24小时申报;
2、船舶持有齐备、有效的证书、文书与资料;
3、申报的危险货物符合船舶的适装要求,且不属于国家规定禁止通过水路运输的货物;
4、船舶的设施、装备满足载运危险货物的要求,船舶装卸符合载运危险货物安全、防止污染和保安的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
5、拟进行危险货物装卸作业的港口、码头、泊位,具备危险货物作业的法定资质,符合危险货物作业的安全和防污染要求;
6、需要办理货物进出口手续的已按有关规定办理。
船舶液体危险货物水上过驳作业许可
1、拟进行过驳作业的船舶或者浮动设施满足水上交通安全与防污染的要求;
2、拟作业的货物适合过驳;
3、参加过驳的人员经过相应的培训;
4、作业水域及其底质和周边环境适宜过驳作业的正常进行;
5、过驳作业对水域环境、资源以及附近的军事目标、重要民用目标不构成威胁;
6、已制定过驳作业方案、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并符合水上交通安全与防污染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