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水域水上水下作业申请需要哪些资料?
导语 武汉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等等需要申请,而申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
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
1、《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审核申请书》;
2、有关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的批准文件及其复印件(需办理批准手续的项目);
3、与通航安全有关的技术资料及施工作业图纸;
4、施工作业/活动方案;已建立安全及防污染责任制、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的证明材料;
5、与施工作业/活动有关的合同或协议书及其复印件(规定必要时);
6、施工作业单位的资质认证文书及其复印件;
7、施工作业/活动船舶的船舶证书和船员适任证书及其复印件(如施工船舶不在本辖区可不提供原件);
8、已通过评审的通航安全评估报告(规定必要时);
9、航行通(警)告发布申请(规定必要时);
10、专项维护申请(规定必要时);
11、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
(1)《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申请书》;
(2)已通过评审的通航安全评估报告和环境影响技术评估报告;
(3)设计单位资质认证文书及其复印件;
(4)有关技术资料和图纸及有关审查会议纪要等有关资料及复印件;
(5)相关部门关于使用岸线的项目的批准文书及复印件;
(6)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