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救助申请需满足哪些条件 民政救助对象一览
导语 像家庭有残疾人员或者重病患者,还有收到灾害都是可以申请救助的,那么具体救助对象有哪些人呢?
主要由民政部门实施的救助有:
1、最低生活保障
救助对象: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家庭或个人。
2、特困人员供养
救助对象: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3、临时救助
救助对象: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或者其他必要支出突然增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和个人。
4、灾害应急救助
对因遭受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的重灾区和重灾户,及时提供灾害应急救助、过渡性生活救助、因灾倒损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旱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冬春临时生活救助和遇难人员亲属抚慰金等。
此外,还有一些跨部门的联合救助。如对符合住房困难规定标准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给予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农村危房改造等救助。住房主管部门和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实施,民政等部门配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