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一、法律依据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公安部[1999]42号令)、《关于简化办理深圳、珠海特区(边境通行证)手续等问题的通知》(公边[2003]11号)
二、受理部门
1、派出所
2、武汉市公安局××分局人口(治安)管理大队
三、审批单位
武汉市公安局××分局人口(治安)管理大队
四、审批时限
条件具备当场办理
五、申办应提交材料
1、16周岁以上中国公民,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暂住人口同时交验《暂住证》);
2、本人一寸登记照片2张;
3、填报《前往边境地区申请表》。
六、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户口所在地(暂住地)派出所领取《前往边境地区申请表》,并如实填写。
2、前往珠海、深圳到户口所在地或暂住地派出所户籍室直接办理;前往其他地区到分局人口(治安)管理大队办证窗口直接办理。
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条件具备的,当场办证。
七、公章
武汉市公安局××分局边境证专用套印章
八、文书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
九、收费标准
此项许可无收费
咨询电话:16899947,85395403
证件查询:16899945
投诉电话:8271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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