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八条规定: 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前应当到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凭《生育服务证》享受生殖保健服务和免费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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