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 路 运 输 经 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许可事项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湖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条件 除应当具备货运经营条件外,还应具备:
1、有5辆以上经检测合格的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设备;
2、有经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
3、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配有必要的通讯工具;
4、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程序
申请→受理→审查→回告

申请材料目录
除应当提交货运经营材料外,还应提交:
1、5辆以上经检测合格的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设备清单;
2、市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上岗资格证》;
3、危货运输专用车辆配有通讯工具的清单;
4、安全管理制度。

办理期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 鄂价费[2002]第254号

收费标准 经营许可证每证20元营运证10元

承办机构 武汉市运管处运政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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