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职务适任认可
申请条件:
1、由船员所在单位或其聘用单位统一办理;
2、船员具有相应的水上服务资历,并经相应的初考、升等、升职培训,且考试合格;
3、船员职务签升的,任职必须达到规定年限;
4、遗失补发按有关规定办理;
5、见习发证的,须在船员见习期满后申办(如有规定需要船上培训或见习的,需在船员培训或见习期满后申办);
6、换证须在船员所持证书有效期届满前一年内申办(换证须在船员所持证书有效期届满前规定的时间内申办);
7、证件齐全、合格。
申请材料:
1、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
2、船员考试发证申请、鉴定、登记表;
3、船员体格检查表及近期二寸彩色或黑白证件照片两张;
4、船上培训或见习记录簿;
5、船员服务簿(复印件);
6、特殊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7、现持的适任证书(复印件);
8、其它证明文件(如身份证、学历证、培训证明等)。
办理依据:《内河船舶船员考试发证规则》
办结时限:船员培训考试的,接到申请表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签发《职务适任证书》的,培训考试合格或见习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其中职务签升的,3个工作日内)。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海事机构提出船员职务适任认可申请;
2、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审查;
3、经实质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发给《准考证》;
4、组织申请人考试;
5、考试合格予以认可的,签发《职务适任证书》;对不予认可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收费标准:签发《职务适任证书》不收费
1、由船员所在单位或其聘用单位统一办理;
2、船员具有相应的水上服务资历,并经相应的初考、升等、升职培训,且考试合格;
3、船员职务签升的,任职必须达到规定年限;
4、遗失补发按有关规定办理;
5、见习发证的,须在船员见习期满后申办(如有规定需要船上培训或见习的,需在船员培训或见习期满后申办);
6、换证须在船员所持证书有效期届满前一年内申办(换证须在船员所持证书有效期届满前规定的时间内申办);
7、证件齐全、合格。
申请材料:
1、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
2、船员考试发证申请、鉴定、登记表;
3、船员体格检查表及近期二寸彩色或黑白证件照片两张;
4、船上培训或见习记录簿;
5、船员服务簿(复印件);
6、特殊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7、现持的适任证书(复印件);
8、其它证明文件(如身份证、学历证、培训证明等)。
办理依据:《内河船舶船员考试发证规则》
办结时限:船员培训考试的,接到申请表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签发《职务适任证书》的,培训考试合格或见习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其中职务签升的,3个工作日内)。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海事机构提出船员职务适任认可申请;
2、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审查;
3、经实质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发给《准考证》;
4、组织申请人考试;
5、考试合格予以认可的,签发《职务适任证书》;对不予认可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收费标准:签发《职务适任证书》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