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积金贷款办理对象及条件

  武汉本地宝小编来为您介绍公积金贷款办理对象和条件。

  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及以上的在职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办理条件为:

  1、借款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及其配偶个人信用良好;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购建住房行为,且除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外,该购建住房行为一般发生在一年以内;且所购房屋建房手续齐全合法且产权清晰无法律纠纷;

  5、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6、同意以所购建住房进行贷款抵押,或购买一手房时售房单位同意提供阶段性担保,或以国债、银行定期存单、有价证券等管理中心认可的方式提供担保。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