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汽车报废补贴2025年政策(时间+标准+条件)

导语 2025年湖北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活动已经开始,具体补贴政策持续时间、补贴标准及申领条件等详见全文。

  湖北汽车报废补贴2025年政策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

  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个人消费者报废2012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购车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为湖北省,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的,补贴1.5万元。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位个人消费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同一辆新车只能选择申领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者置换更新补贴。

  二、补贴对象和条件

  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

  (二)报废的符合条件的旧车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

  (三)报废车辆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新购车辆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以下简称“4类证明”),均应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报废旧车和购买新车没有先后顺序要求。旧车报废日期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上载明的交车日期为准,旧车注销日期以《机动车注销证明》上载明的注销日期为准,新车购买日期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新车注册日期以《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注册日期为准。

  (四)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五)做好汽车报废更新跨年度政策衔接,对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4类证明,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4类证明的个人消费者,纳入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政策支持范围,并计入2025年当年享受补贴次数,申请人相应报废的机动车和所购买的新车应符合《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省商务厅等8部门进一步做好湖北省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鄂商务发〔2024〕37号)有关要求。

  三、补贴申领

  拟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6年1月10日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https://qclt.mofcom.gov.cn)或微信、支付宝、抖音、云闪付“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按要求填报和上传申请材料,向补贴受理地(即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交补贴申请。

  >>>湖北各类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及申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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