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常识:铁路旅行常识

1、车票的组成部分

车票由客票和附加票两部分组成。客票部分为:软座、硬座。附加票部分为:加快票、空调票、卧铺票。

2、有关儿童票的规定

承运人一般不接受儿童单独旅行(乘火车通学的学生和承运人同意在旅途中监护的除外),随同成人旅行,身高 1.1至1.4米的儿童,享受半价客票、加快票和空调票(以下简称儿童票)。超过1.4米时应买全价票。每一成人旅客可免费携带一名身高不足1.1米的儿童,超过一名时,超过的人数应买儿童票。

儿童票的座别应与成人车票相同,其到站不得远于成人车票的到站。 免费乘车的儿童单独使用卧铺时,应购买全价卧铺票,有空调时还应购买半价空调票。

为测量儿童的身高,在售票窗口、检票口、出站口、列车端门口应涂有测量儿童身高的标准线。通学的小学生不论身高多少,均按学生票办理。成人无论身高多少均应购买全价票。

3、铁路调整票价的规定

车票票价为旅客乘车日的用票价。承运人调整票价时,已售出的车票不再补收或退还票价差额。

4、购买加快票和卧铺票的规定

旅客购买加快票必须有软座或硬座客票。发售加快票的到站,必须是所乘快车或特别快车的停车站。发售需要中转换车的加快票的中转站还必须是有同等级快车始发的车站。

旅客购买卧铺票必须有软座或硬座客票,乘坐快车时还应有加快票。卧铺票的到站、座别必须与客票的到站、座别相同。中转换车时,卧铺票只发售到旅客换车站。

购买卧铺票的旅客在中途站上车时,应在买票时说明,售票员应在车票背面注明某某站上车。乘坐其他列车到中途站时,应另行购买发站至中途站的车票。

乘坐卧铺旅客的车票由列车员保管并发给卧铺证,下车以前交换。如在列车开车1小时后卧铺仍无人使用时,列车长可将该卧铺另行出售。持票旅客再来卧铺时,应尽量安排同等席别的其他铺位;没有空位时,应编制客运记录交给旅客,由到站退还卧铺票价,核收手续费。

卧铺只能由持票人使用,成人带儿童或两个儿童共用一个卧铺。


5、购买学生票的规定

在普通大、专院校(含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有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大学),军事院校,中、小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就读,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研究生,家庭居住地和学校不在同一城市时,凭附有加盖院校公章的减价优待证的学生证(小学生凭学校书面证明)每年可享受四次家庭至院校(实习地点)之间的半价硬座客票、加快票和空调票(以下简称学生票)。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毕业生凭学校书面证明可买一次学生票。

华侨学生和港澳台学生按照上述规定同样办理。

发售学生票时应以近径路或换乘次数少的列车发售。

下列情况不能售学生票:

(1)学校所在地有学生父或母其中一方时; (2)学生因休学、复学、转学、退学时。(3)学生往返于学校与实习地点时。

发售学生票除要求出示相应的证件外,还应按如下原则发售:

(1)普通大、专院校,中、小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是指符合政府教育部门所规定的年限、学期和课程等制度并经相应级别的教育机关注册的院校,不包括各类职工大学、电视大学、业余广播大学、函授学校。

(2)“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是指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学生。学生有无工资收入,由学校确定,铁路凭学校发给的减价优待证售票。如能够确认有工资收入的学生持减价优待证购票时,车站可以拒绝发售学生票,并通知学校处理。

(3)学生父、母都不在学校所地在,并分两处居住时,由学生选择其中一处,并登记在学生减价优待证上。如学生父母迁居时,根据学生申请,经学校确认,可将学生减价优待证上的乘车区间更改并加盖公章或更换新证。学生回家后,院校迁移或调整,也可凭学校证明和学生减价优待证,发售从家庭所在地到院校新所在地的学生票。

(4)学生每年仅限于购买四次单程减价票,当年未使用的次数,不能留作下年使用。

(5)学生票应按近径路发售,但在直达列车或换车次数少的远径路也可发售。学生回家或返校,全程旅行中需要乘坐其他交通工具时,在不绕道的原则上,经确认后可分段购买学生票。发售时,应在学生减价优待证或其他有效证明上注明日期并加盖站名戳。

(6)在乘降所上车的学生(其减价优待证上注明上车地点为乘降所),可以在列车上售给全程学生票,并在减价优待证相当栏内,由列车长注明“X年X月X日乘XX列车”加盖名章,作为登记一次乘车次数。

(7)减价优待证记载的车站是没有快车或直通车停靠的车站时,离该站最近的大站(可以超过减价优待证规定的区间)可以发售学生票。

(8)超过减价优待证上记载的区间乘车时,对超过区间按一般旅客办理,核收全价。

(9)华侨学生和港澳台学生回家时,车票发售至边境车站。不回家而去境内其他地方旅游观光或探亲访友时,在规定的次数内可发售学生票,由学校所在地车站和返程站售票时各加盖一次站名戳以记录售票次数。

(10)符合减价优待条件的学生无票乘车时,除补收票款外,同时应在减价优待证上登记盖章,作为登记一次乘车次数。

6、购买伤残票的规定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因伤致残的军人(以下简称伤残军人)凭“革命伤残军人证”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凭“人民警察伤残抚恤证”享受半价的软座、硬座客票和附加票。“革命伤残军人证”和“人民警察伤残抚恤证 ”的式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布。现役伤残军人的“革命伤残军人证”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签发;“人民警察伤残抚恤证”、退役伤残军人的“革命伤残军人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签发。.

7、购买站台票的规定

到站台上迎送旅客的人员买站台票。站台票当日使用一次有效。对经常进站接送旅客的单位,车站可根据需要发售定期站台票。随同成人进站身高不足 1.1米的儿童及特殊情况经车站同意进站人员可不买站台票。未经车站同意无站台票进站时,加倍补收站台票款。遇特殊情况,站长可决定暂停发售站台票。

8、发售团体票的规定

20人以上乘车日期、车次、到站、座别相同的旅客可作为团体旅客,承运人应优先安排;如填发代用票时除代用票持票本人外,每人另发一张团体旅客证。

9、车票的有效期的计算方法:

1、客票的有效期按乘车里程计算; 500千米内以为两日,超过500千米时,每增加1000千米增加一日,不足1000千米的尾数也按一日计算。

市郊票的有效期由铁路运输企业自定。

2、 卧铺票按指定的乘车日期和车次使用有效,其他附加票随同客票使用有效。

3、各种车票的有效期从指定乘车日起至有效期最后一日的 24时止计算。

4、改签后的客票提前乘车时,有效期从实际乘车日起计算;改晚乘车时,按原指定乘车日起计算。

5、 变径后的客票有效期按分歧站以后的里程重新计算。

6、 其他票种按票面规定的时间或要求使用有效。

10 遇有下列情况可延长车票的有效期

1、 因列车满员、晚点、停运等原因,使旅客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不能到达到站时,车站可视实际需要延长车票的有效期。延长日数从客票有效期终了的次日起计算。

2、旅客因病,在客票有效期内,出具医疗单位证明后经车站证实时,可按医疗日数延长有效期,但最多不超过 10天;卧铺票不办理延长,可办理退票手续;同行人同样办理。

11、出站口检票的规定

车站(到乘降所下车时为列车)对已使用完毕的车票应收回。旅客需报销时,应事先声明,站、车将销角的车票交旅客作为报销凭证。学生票不给报销凭证。

12、在中途站上车的规定

旅客须按票面载明的日期、车次、席别乘车,并在票面规定有效期内到达到站。旅客如在票面指定的日期、车次于中途站上车时,未乘区间票价不退。旅客可在列车中途停车站下车,也可在车票有效期内恢复旅行,但中途下车后,卧铺票即行失效。 中转换车和中途下车旅客继续旅行时,应先行到车站办理车票签证手续。

13 乘车途中,车票有效期终了的规定

旅客在乘车中客票有效期终了,要求继续乘车时,应自有效期终了站或最近前方停车站起,另行补票,补收手续费,定期票可按有效期使用至到站。

14、 拒绝乘车的范围

拒绝乘车的规定、烈性传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或健康状况危及他人安全的旅客,站、车可以不予运送;已购车票按旅客退票的有关规定处理。

15、旅客不能按票面指定内容乘车的改签规定

旅客不能按票面指定的日期、车次乘车时,在不延长客票有效期的前提下,可以办理一次提前或改晚乘车签证手续。办理改晚乘车签证手续时,最迟不超过开车后 2小时,团体旅客必须在开车48小时以前办理,往返车票、联程票、卧铺票不办理改签。

16、车票的变更

旅客可要求变更高于原票等级的列车或铺位、座别、办理时核收变更区间的票价差额,核收手续费,不足起码里程的按起码里程计算。变更低于原票等级的列车、铺位、席别时不予办理。旅客中途自行变更低于原票价的列车、铺位、座别时,票价差额部分不予退还。

17 、旅客丢失车票的规定

旅客丢失车票应另行购票。在列车上应自丢失站起(不能判明时从列车始发站起)补收票价,核收手续费。旅客补票后又找到原票时,列车长应编制客运记录交旅客,作为在到站出站前向到站要求退还后补票价的依据,退票核收退票费。

18 、补票的规定

有下列行为时,除按规定补票,核收手续费以外,还必须加收应补票价 50% 的票款:

(1) 无票乘车时,补收自乘车站(不能判明时自始发站)起至到站止车票票价。持失效车票乘车按无票处理。

(2) 持用伪造或涂改的车票乘车时,除按无票处理外并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3)持站台票上车并在开车 20 分钟后仍不声明时,按无票处理。

(4)持用低等级的车票乘坐高等级列车、铺位、座席时,补收所乘区间的票价差额。

(5)旅客持半价票没有规定的减价凭证或不符合减价条件时,补收全价票价与半价票价的差额。

19 、有下列情况时只补收票价,核收手续费:

(1)应买票而未买票的儿童只补收儿童票。身高超过 1.4 米的儿童使用儿童票乘车时,应补收儿童票价与全价票价的差额。

(2)持站台票上车送客未下车但及时声明时,只补收至前方停车站的票款。

(3)经站、车同意上车补票的。

下列情况只核收手续费:

(1)旅客未按票面指定的日期、车次乘车(含错后乘车 2 小时以内的)但乘坐票价相同的列车时,列车换发代用票;超过 2 小时均按失效处理。

(2)旅客所持车票日期、车次相符但未经车站剪口的应补剪;中转换乘或中途下车应签证而未签证的应补签。补剪、补签只核收手续费,但已使用至到站的车票不再补剪、补签。

20 、车站对列车移交的无票乘车人员的补票规定

对无票乘车而又拒绝补票的人,列车长可责令其下车并应编制客运记录交县、市所在地车站或三等以上车站处理(其到站近于上述到站时应交到站处理)。车站对列车移交或本站发现的上述人员应追补应收和加收的票款,核收手续费。

21 、对站、车内扰乱公共秩序的处置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站内、列车内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的人,站、车均可拒绝其上车或责令其下车;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对未使用至到站的票价不予退还,并在票背面做相应的记载,运输合同即行终止。

22 、因旅客责任退票的规定

旅客要求退票时,按下列规定办理,核收退票费:

(1) 在发站开车前,特殊情况也可在开车后 2 小时内,退还全部票价。团体旅客必须在开车 48 小时以前办理。异地票在旅客购票站或乘车站均可在列车开车前办理退票。

(2)旅客开始旅行后不能退票。但如因伤、病不能继续旅行时,经站、车证实,可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乘区间票价差额。已乘区间不足起码里程时,按起码里程计算;同行人同样办理。

(3)退还带有“行”字戳迹的车票时,应先办理行李变更手续。

(4)站台票售出不退。

市郊票、定期票、定额票的退票办法由铁路运输企业自定。

必要时,铁路运输企业可以临时调整退票办法。

23 、因铁路责任退票的规定

因承运人责任致使旅客退票时按下列规定办理,不收退票费:

(1)在发站,退还全部票价。

(2)在中途站,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乘区间票价差额,已乘区间不足起码里程时,退还全部票价。

(3)在到站,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使用部分票价差额。未使用部分不足起码里程按起码里程计算。

(4)空调列车因空调设备故障在运行过程中不能修复时,应退还未使用区间的空调票价。

24 发生线路中断旅客要求退票时,在发站(包括中断运输站返回发站的)退还全部票价,在中途站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乘区间票价差额,不收退票费,但因违章加收的部分和已使用至到站的车票不退。如线路中断系承运人责任时,按本规程第四十九条处理。

25、下列用语在本规定内的含义;

“以上”、“以下”、“以内”、“以前”、“以后”、——均包括本数。

“超过”、“大于”、“不满”、“小于”、“不足”、“不够”、——不包括本数。

26、旅客票价的起码计算里程及计算方法

计算旅客票价,行李、包裹运价的起码里程为:客票 20千米;空调票20千米;加快票100千米;卧铺票400千米(特殊区段另有规定者除外);行李20千米;包裹100千米。

27 旅客票价是以每人每千米的票价率为基础,按照旅客旅行的距离和不同的列车设备条件,采取递远递减的办法确定。票价中包括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费,具体票价以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公布的票价表为准,包房式硬卧分别按硬卧中、下铺另加 30%计算。

28、旅行携带品的规定

(一)旅客携带品由自己负责看管。每人免费携带品的重量和体积是:

儿童(含免费儿童) 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不超过200厘米;重量不超过20千克。

残疾人旅行时代步的折叠式轮椅可免费携带并不计入上述范围。

(二)下列物品不得带入车内

(1)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

(2)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危险品、弹药和承运人不能判明性质的化工产品。

(3)动物及妨碍公共卫生(包括有亚息等异味)的物品

(4)能够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

(5)规范和重量超过第(一)条规定的物品。

(三)可限量携带的物品

(1)气体打火机 5个,安全火柴20小盒。

(2)不超过 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00毫升的酒精、冷烫精。不超过600毫升的摩丝、发胶、卫生杀虫剂、空气清新剂。

(3)军人、武警、公安人员、民兵、猎人凭法规规定的持枪证明佩带的枪支子弹。

(4)初生雏 20只。

29、对列车晚点后旅客提出索赔要求的有关法律和规章条文摘要

《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九十九条 承运人应当按旅客票面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运输旅客。承运人迟延运输的,应当根据旅客的要求安排改乘其他班次或者退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十二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保证旅客按车票载明的日期、车次乘车,并到达目的站,因铁路运输企业的责任造成旅客不能按车票载明的日期、车次乘车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旅客的要求,退还全部票款或者安排改乘到达相同目的站的其他列车。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三十六条 因承运人责任使旅客不能按票面记载的日期、车次、席别、铺别乘车时,站、车应重新妥善安排。重新安排的列车、座席、铺位高于原票等级时,超过部分票价不予补收,低于原票等级时,应退还票价差额,不收退票费。

30 、“限乘当日当次车”是何意?

“限乘当日当次车”指按车票指定的日期、车次乘车。“ 3 日内到有效”指旅客在旅行途中因办事在列车运行中途站下车后,可以在车票的有效期内恢复旅行。但恢复旅行时应先行到乘车站中转窗口办理签证手续。卧铺票中途下车后卧铺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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