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地户籍子女
2.非本市户籍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持武汉市居住证。
3.留汉大学生子女。已办理户籍由市外迁入我市的大学生,其子女无论户口是否已迁入我市,可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
1.初中新生登记由学生所在区教育局统一在《武汉市中小学入学招生学籍一体化管理平台》完成。
2.凡因搬迁或者其他特殊原因,需跨区入学的小学毕业生,应办理跨区入学手续。
3.7月3日前完成《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发放工作。全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新生报到时间为7月5—6日
本市户籍学生、来汉人员随迁子女、港澳台随迁子女及留汉大学生子女等。
1.户口本,非武汉市户口的需持有居住证等能表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
2.房产证明,包括房产证、拆迁协议、租房协议等。
1.7月7日至7月9日:网上报名
2.7月15日: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电脑派位
3.7月25日前:武汉外国语学校(武汉实验外国语学校)、民办学校完成录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