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生育、护理津贴办理资料

导语 用人单位参加我市生育保险,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从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参保职工可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办理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用人单位应在职工产假、护理假结束后三个月内凭以下材料到职工参保单位所在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津贴待遇申领手续: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

  2、病历资料(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复印件(门诊流产的提供门诊病历复印件));

  3、待遇享受人(或单位)提供的银行账户资料。

  武汉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可享受生育津贴吗?

  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只享受生育医疗费用,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标准按照生育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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