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用男方的生育险能报销多少?

导语 只要符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且男职工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开始享受,武汉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就可用男方的生育保险保险,具体能报销范围及费用标准详见正文。

  武汉用男方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一)生育医疗费包括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因怀孕、生育所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品费、产后访视;

  (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职工因计划生育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取出)术、流(引)产、绝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武汉用男方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一)门诊产前检查医疗保障待遇:

  在医保政策范围内的产前检查门诊费用,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每个孕周期额度为1000元,每个孕周期内增加一个胎儿增加500元。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产前检查门诊费用,经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定额支付后,后续发生的费用纳入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保障范围,按照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相关规定执行。

  (二)住院分娩医疗保障待遇:

  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分娩费用以及因并发症、合并症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使用“生育住院”类别结算,按照基本医保住院待遇标准执行,与基本医保年度最高限额合并保障,不设起付标准。

  职工医保(生育保险)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参照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政策执行。

  (三)生育服务医疗保障待遇:

  1.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因先兆流产发生的住院或者门诊医疗费用,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按照职工医保相关住院或者普通门诊相关规定执行。

  2.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职工医保(生育保险)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计划生育(流/引产、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取出术、绝育手术)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照职工医保住院政策执行;发生的门诊流/引产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照定额900元/次支付。

  3.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先兆流产以及流/引产发生的住院或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按照居民医保住院或者普通门诊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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