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青山区公租房如何申请?

导语 如果您想申请武汉青山区公租房,需要满足申请条件,先办理好《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明》,有房源可配租的时候若符合条件则可到指定地点登记。

  武汉青山区公租房申请指南

  一、申请条件:

  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申请要求

  1、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或者持有有效《武汉市居住证》;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符合规定标准(家庭上年度人均月收入低于3000元(单身居民低于3500元));

  3、在本市无房产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规定标准(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且3年内无房产转移、注销记录;

  4、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拥有的房产或者承租的公有住房,被列入征收补偿范围并已下达征收决定、尚未安置到位的,暂不受理其公租房保障申请。

  新就业职工申请要求

  1、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或者持有有效《武汉市居住证》;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符合规定标准(家庭上年度人均月收入低于3000元(单身居民低于3500元));

  3、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房产,且3年内无房产转移、注销记录;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未满6年;

  5、在我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住房公积金。

  二、申请材料:

  住房困难家庭资料:

  1、公租房资格申请表;

  2、户口簿;

  3、家庭成员身份证(或居住证);

  4、婚姻状况证明;

  5、家庭住房情况证明;

  6、家庭成员工作及收入证明;

  7、所在单位签的协助管理承诺书。资料准备好后,交给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

  新就业职工资料:

  1、公租房资格申请表;

  2、公租房资格申请汇总表(由单位填);

  3、身份户籍证明(或居住证);

  4、婚姻状况证明;

  5、所在单位提供的工作及收入情况证明;

  6、劳动(聘用)合同;

  7、学历和毕业证书;

  8、缴纳社保或住房公积金证明;

  9、在本市住房情况证明(租房或借住等证明材料);

  10、用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资料准备好后交给用工单位,由单位统一报所在街道办事处。

  三、申请流程

  1、有租赁意向的申请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登记。申请人可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办理登记手续,被委托人须持本人、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申请家庭成员共同签字确认的委托书。

  2、登记截止时限前,申请人可以撤销登记申请,并由登记工作人员在资格证明上注销登记记录;登记截止时限后,申请人不得撤销登记申请。

  3、登记完毕后,按照《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登记摇号选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采用计算机摇号方式随机确定选房顺序,摇号全过程和结果由公证部门进行现场公证,摇号结果在区政府政务网、市房管局政务网上公示七日,详见有关网站。

  备注:公示无异议或经核查无异议的,运营机构根据房源情况和摇号产生的选房顺序号,依次安排选房。选房的时间另行公告,详见有关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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