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落户条件2024新规

导语 武汉落户的常见办理形式包括大学毕业生落户、积分落户、买房落户、投靠落户等类型,本文为您带来了一些常见落户武汉落户条件新规,一起来了解。

  五、迁移登记类

  1、中心城区、开发区、新城区同一区域内迁移

  武汉市常住户口人员,因房屋搬(拆)迁、购买房屋需变更户籍地或迁往本市配偶、父母(含配偶的父母)、子女户口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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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中心城区迁往开发区或新城区

  武汉市常住户口人员,因房屋搬(拆)迁、购买房屋需变更户籍地或迁往本市配偶、父母(含配偶的父母)、子女户口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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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开发区迁往新城区

  武汉市常住户口人员,因房屋搬(拆)迁、购买房屋需变更户籍地或迁往本市配偶、父母(含配偶的父母)、子女户口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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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新城区户籍人员迁入中心城区、开发区落户

  武汉调整新城区户籍人员迁入中心城区、开发区落户条件。取消新城区户籍人员迁入中心城区、开发区落户需在中心城区、开发区就业创业满1年的条件。新城区户籍人员在中心城区、开发区有自有产权房屋,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所有权证书,房屋证载用途为住宅的,可申请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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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开发区迁往中心城区落户

  开发区常住户口人员在中心城区有自有产权房屋的,可以申请户口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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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新城区、开发区乡村属性常住户口人员在城镇落户

  新城区、开发区乡村属性常住户口人员在城镇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申请户口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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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汉办人员户口迁出落户

  汉办人员(驻当地办事机构干部、职工及其家属)符合武汉市现行户口迁移政策的,可以申请户口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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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投靠登记类

  1、夫妻投靠及子女随迁落户

  武汉调整中心城区夫妻投靠及子女随迁落户条件。取消中心城区夫妻投靠落户的婚龄限制,在全市实行统一的夫妻投靠及子女随迁落户政策。原“新城区、开发区夫妻投靠及子女随迁”和“中心城区夫妻投靠及子女随迁”两项业务合并调整为“夫妻投靠及子女随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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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被投靠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子女未婚,年龄不满20周岁或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被投靠人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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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父母投靠子女落户

  子女为武汉市常住户口,且在汉有自有房屋,其父母(男性已满60周岁,女性已满55周岁)可以申请投靠子女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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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投靠亲属落户

  年满60周岁以上的孤寡老人或者14周岁以下的孤儿,可以申请投靠直系亲属或者监护人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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