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怎么审批?办理地点及流程、条件一览
导语 对于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系留气球活动是需要审批的,武汉在政策法规处办理相关事宜。那么需要哪些材料及条件呢?
权力编码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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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名称 |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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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武汉市气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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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依据 |
1、《通用航空飞行管理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371号)第33条“进行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必须经设区的市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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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定方案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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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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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条件 |
取得《施放气球资质证》,适宜的气象条件(无雷暴天气、风力不超过4级)和施放环境(施放气球的地点应当与高大建筑物、树木、架空电线、通信线和其他障碍物保持安全的距离,避免碰撞、摩擦和缠绕等),施放现场应有专人值守,施放氦气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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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期限 |
法定期限:3天;承诺期限:1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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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交的材料 |
1、《施放气球作业申报表》; 2、《施放气球资质证》原件及复印件; 3、施放当日天气预报;4、施放现场环境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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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处理意见 |
保留规范 |
法制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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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及联系电话 |
政策法规处027-83238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