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怎么审批?办理地点及流程、条件一览

导语 对于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系留气球活动是需要审批的,武汉在政策法规处办理相关事宜。那么需要哪些材料及条件呢?

权力编码

1-2

权力名称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实施主体

武汉市气象局

权力依据

1、《通用航空飞行管理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371号)第33条“进行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必须经设区的市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2、《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保留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21号)第230条“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三定方案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许可条件

取得《施放气球资质证》,适宜的气象条件(无雷暴天气、风力不超过4级)和施放环境(施放气球的地点应当与高大建筑物、树木、架空电线、通信线和其他障碍物保持安全的距离,避免碰撞、摩擦和缠绕等),施放现场应有专人值守,施放氦气球。

许可期限

法定期限:3天;承诺期限:1天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9号第十三条)

需提交的材料

1、《施放气球作业申报表》; 2、《施放气球资质证》原件及复印件; 3、施放当日天气预报;4、施放现场环境说明。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9号第十三条)

部门处理意见

保留规范

法制办
审查意见

承办机构及联系电话

政策法规处027-83238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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