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黄陂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员招聘要求2023

导语 武汉市黄陂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员要求男性,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应在18-35周岁。

  一、普通类岗位

  (一)消防战斗员(共14名)

  从事一线灭火救援工作,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二)消防车驾驶员(共6名)

  从事一线执勤消防车驾驶等工作,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招聘条件

  一、普通类岗位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三)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四)男性,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体能达标,身心健康,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 221-2009)体检标准;

  (六)从事执勤战斗、通讯调度等岗位的招收对象年龄应在18-35周岁(截止2023年7月31日),有车辆驾驶、汽车维修、水域救援等岗位特长的招收对象及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的年龄放宽至37周岁(截止2023年7月31日);

  (七)应聘消防车驾驶员需持有B2以上驾驶证;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大专以上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官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指战员以及地方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

  专职消防员等级分为三级七期,部队退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及曾在其他消防救援支队从事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的人员试用期满考核通过的,工作(服役)年数视同工作时间进行评定;工作(服役)前已取得全日制本科、大专学历的,可折算计入工作(服役)年数进行评定。

  不予聘用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一)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二)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三)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四)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收容教养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五)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六)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七)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八)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九)曾在消防救援队伍工作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者辞退的;曾在本支队从事过政府专职消防工作,离职不满2年的;

  (十)身体条件或其他方面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十一)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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