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武汉市江夏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管培生11人

导语 2025武汉市江夏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管培生11人,报名时间2025年4月15日17:30截止,硕士起报

  武汉市江夏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管培生公告

  为加强江夏区区属企业干部队伍源头建设,培养储备一批高素质专业化优秀年轻干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我区决定面向国内部分高校招聘一批202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作为区属企业管培生重点培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职位及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管培生11名。武汉市江夏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设置招商管理岗、设计管理岗、城市运营岗、物业管理岗、信息运维岗等5个岗位;武汉市江夏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设置城市规划岗、设计管理岗等2个岗位;武汉市江夏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设置投融资岗、景区运营与活动策划岗、旅游管理岗、资产管理营运岗等4个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专业素养好,成绩优秀,综合表现较好。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4.“双一流”建设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研究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获得全日制硕士或博士学历学位(本科须取得全日制大学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1997年3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2周岁(1993年3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职位所需要的专业及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学信网标注的专业为准。

  6.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招聘职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上报考人员均不包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含参加职业技能高考等)的毕业生,以及各类委培生、定向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在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存在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报考。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5.其他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日起,至2025年4月15日(周二)17:30截止(以北京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向指定邮箱(jxqwzzb358@163.com)发送相关报名材料,邮件标题为:江夏区国有企业管培生报名+报名岗位序号及岗位名称+姓名;

  3.报名资料:

  (1)报名登记表扫描件(详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生证扫描件;

  (4)2寸免冠照片电子版;(5)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持院校毕业有效证明及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硕士研究生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证、学位证、学信网验证,博士研究生需同时提供硕士及本科学历证、学位证、学信网验证)

  (6)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按规定顺序整理,材料扫、复印必须清晰可辨、要素完整。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对照报名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从政治素质、岗位匹配和业绩评价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通过资格初审的,将以短信形式通知应聘人员。

  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职位或修改信息;资格审查中退回补充资料的,应根据审核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已报名的应聘人员要注意保持通讯畅通,并密切关注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任资格。

  (三)综合测评

  分为综合能力素质评价和面试两个环节。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开展综合能力素质评价,主要就应聘人员的学习学术、专业能力、业绩表现、表彰奖励等情况进行量化评分,按照20%的比例计入综合测评成绩。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1:8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未达到上述比例要求的岗位,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线下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业务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情况,面试成绩按照80%的比例计入综合测评成绩。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按招聘计划与考察人选1:1的比例,确定并通知考察入围人员。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资格等原因出现空缺的岗位,可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对于经过考察没有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如考察中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或体检不合格,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并对递补人选进行考察和体检,不适合进行递补的岗位按规定取消招聘计划。

  (五)研究决定

  根据综合测评结果、考察和体检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选将在湖北省人才发展集团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按程序予以聘任。拟聘用人员先签订就业协议,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在规定时限内未取得招聘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薪酬待遇

  薪酬参考市场标准,一般不低于本企业同级同类人员薪酬待遇,可结合绩效情况适当向上浮动。

  五、管理培养

  1.培养期一般为3年(含试用期半年),期内实行“轮岗实践、导师帮带、教育培训”的培养模式,将管培生放在项目一线、前沿部门等多岗位历练,培养期满考核通过后,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定岗任职;

  2.执行企业人事管理有关政策规定以及管培生管理培养办法,包括试用期、考核、职务晋升、辞职等制度规定,培养期内,因个人主观原因提出辞职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和区财政局(区国资监管局)负责宏观管理,建立区属企业管培生信息库,跟踪掌握管培生的岗位安排、教育培训、实践锻炼、履职尽责、选拔使用等情况;

  4.符合政策条件的管培生,享受人才公寓房租减免等政策待遇。

  六、相关说明

  1.管培生招聘过程实行全程监督,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面试、考察、体检等过程中存在作弊或违纪行为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招聘期间,工作人员将以短信或电话的方式通知入围者有关事宜,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3.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

  4.武汉市江夏区委组织部有权根据岗位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相关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公开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8156835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武汉市江夏区区属国企公开招聘管培生岗位表.pdf

  附件2:报名登记表及填报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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