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调整一览

导语 今年10月28号,武汉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调整了,上调幅度十分明显,那么武汉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究竟是多少呢,这里有了。

  调高我省征收集体土地的综合补偿标准,平均标准由现行的每亩32990元,调整到每亩44330元,每亩提高11340元,涨幅34.37%新标准将于2019年11月1日起执行,原征地补偿标准同时废止

  各市州征地补偿平均标准在3.54万至7.4万元/亩之间,最高为武汉市,最低为神农架林区。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内容,其中安置补助费全部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

  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的分配比例为4:6。

  注意: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不含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此次调整,规定由各市州制定本地区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并于新标准公布后3个月内完成。

  政策解读

  1、原则上调高不调低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各地应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补偿标准原则上每2至3年更新调整一次。我省此次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原则主要有4条:

  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原则。调整标准要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科学性和客观性原则。在深入调查和科学测算基础上,按照同地同价要求,合理确定市、县以及不同级别征地补偿标准的差异,保持省域内征地补偿标准的总体平衡。

  程序合法性原则。调整成果充分征求社会各界和基层群众意见,严格履行听证、审批、公布及实施程序。

  调整标准合理性原则。调整标准综合考虑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可承受力以及农民生产和生活实际需要,征地补偿标准原则上调高不调低。

  2、不再制定统一年产值标准

  不再保留统一年产值标准的方式,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两部分,不包括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指在城镇行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依据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划分区片并测算的征地综合补偿标准,因为,目前湖北省已具备全域实行区片综合地价的条件,因此不再制定统一年产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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