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换工作后生育保险怎么算?累计吗?

导语 许多人在武汉换工作时都会产生这样一个疑问,换工作后生育保险怎么算?是否累计?对此,武汉市医疗保障局此前进行了明确说明,详情见正文。

  问:在武汉,原已参加生育保险职工变更工作单位,生育保险如何接续?

  答:原已参加生育保险职工变更工作单位时:

  ➤新单位在3个月内为其接续保险关系并补缴变更工作单位期间费用的,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参保人在变更工作单位期间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新单位超过3个月以上接续保险关系的,其实际缴费年限重新累计计算,变更工作单位期间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问:参保职工失业前用人单位已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待遇是什么?

  答:参保职工失业前用人单位已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其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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