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安居链平台"租金直付专区"开通住房公积金直付租赁保障性住房租金功能.
武汉公积金租房直接付最新政策
为贯彻落实租购并举的工作要求,切实减轻缴存人租赁住房的资金压力,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安居链平台"租金直付专区"开通住房公积金直付租赁保障性住房租金功能(以下简称"租金直付"),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办理条件:
(一)承租人或配偶在我市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含灵缴账户),且账户内有可扣划的余额;
(二)承租人及配偶在本年度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无住房消费类提取、无委托扣划(含异地)记录;
(三)租赁安居链APP或安居链微信小程序"租金直付专区"的保障性住房。
办理规则:
(一)支付方式
在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承租人可按月登陆安居链APP或安居链微信小程序"租金直付专区",选择"公积金租金直付"支付方式,委托公积金中心将本人和(或)配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以下简称"公积金账户")的可扣划金额划转至公积金租金直付监管专户,于T+1日支付给租赁企业,用于支付本人的月房租金额(以下简称"月租金")。
(二)扣划规则
1.承租人和(或)配偶存在多个公积金账户的,每次支付只能分别选择一个账户办理。
2.承租人没有公积金账户或账户余额不足以覆盖月租金的,才可扣划配偶的公积金账户。
3.选定的公积金账户可扣划金额大于应付月租金时,可扣划金额为应付月租金,小于应付月租金时,可扣划金额为留存0.01元后的账户余额。
4.当承租人和(或)配偶的公积金账户可扣划金额不足以覆盖应付月租金时,产生自费金额的,应先支付自费费用,方可依次按照配偶、承租人公积金账户顺序实际扣划支付。
办理渠道:
承租人需登录安居链APP或安居 链微信小程序 "租金直付专区"办理支付。配偶办理需承租人发起申请后,由配偶进入武汉住房公积金APP、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在业务办理-租金直付栏目完成后续支付手续。
其他事项:
(一)承租人及其配偶已经办理按年度租房提取业务的,该自然年度不可申请租金直付;同时当前自然年度已办理租金直付业务的,不可申请年度租房提取业务。
(二)租赁企业及承租人应确保租赁行为及租赁合同信息真实性,若发生造假行为,将按照相关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三)租金直付将采取试点先行、分步推进的实施路径。初期优选9个保陪性和售住户项日开展试占期将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最终实现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全覆盖。上述所有试点项目均为安居链平台集中运营并面向社会公开租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本功能自2026年1月15日起正式开通。如有疑问,可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027-12329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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