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居住证中武汉通电子钱包功能相关政策
导语 武汉居住证与武汉通绑定的新式居住证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武汉市居住证》武汉通电子钱包功能使用办法(试行)为你详细解读。
第八条 居住证的保管
(一) 持卡人需妥善保管居住证,防止卡片损坏或遗失。
(二) 持卡人不得利用居住证作任何非法用途。
第九条 发卡单位的权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
(一) 任何单位、个人未经发卡单位授权,不得擅自修改居住证电子钱包的资料、结构及用途,否则发卡单位有权终止其继续使用该卡,不承认以该卡所进行的所有交易和余额,并保留追究其经济、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 使用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居住证或违反本条款有关规定的,发行单位有权停用、没收或注销该卡。
(三) 除系统的升级改造及网络、电力、气候或其它非正常因素外,发卡单位和运营商将会努力确保“武汉通”收费系统持续正常运转。
(四) 发卡单位对持卡人的个人资料和消费数据将严格保密,未获持卡人同意不得公开(司法机关或公务需要除外)。
第十条 发卡办法的修订
(一) 发卡单位有权依法修改本办法,并在新闻媒体或网站刊登修改通知,持卡人可向“武汉通”业务代理点索取新的办法。
(二) 持卡人可到发卡单位的网站查阅本办法最新版本。
第十一条 “武汉通”客户服务热线027-81886666
武汉城市一卡通公司网址 www.whcst.com
第十二条 如使用居住证武汉通电子钱包功能,即表示持卡人同意本办法。本办法于2011年3月15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