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江夏区商务局将于9月30日—11月30日开展汽车消费促进活动,消费者需在购车完成后提交购车补贴申请。
本次活动依托“建行生活”APP搭建线上申报平台,消费者需在购车完成后提交购车补贴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后,补贴资金直接发放至消费者账户。
申请时间
江夏区商务局将于9月30日—11月30日开展汽车消费促进活动。
补贴标准
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7座及以下乘用车(不含二手车),根据新购车的含税车价(指“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上的车辆含税价格)分档进行补贴。本次活动全区补贴资金共配置500万元,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给予1500元补贴;购置10万元及以上的,每辆给予2500元补贴。补完即止,超过活动期限未使用的补贴资金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购车补贴与省、市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置换更新补贴无冲突,可同时享受。
(指“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上的车辆含税价格)分档进行补贴。本次活动全区补贴资金共配置500万元,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给予1500元补贴;购置10万元及以上的,每辆给予2500元补贴。补完即止,超过活动期限未使用的补贴资金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购车补贴与省、市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置换更新补贴无冲突,可同时享受。
补贴期限
补贴申请需由购车人本人发起,购车定金凭证日期及购车发票日期需在2025年9月30日(含)后。消费者需在2025年11月30日前在“建行生活”APP专区完成购车补贴申报(含材料修改补正),逾期将无法参与申报。按照上传完整资料的时间顺序核销补贴资金,先到先得,各车企预算配置补贴金额核完为止,每人每车只享受一次优惠。
补贴申报材料
1.个人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能清晰看清交易日期、交易门店及交易金额的购车定金凭证(包括POS小票、银行转账凭证、带有订单号的定金支付页面截图或其他具备法律效力的定金凭证);
3.新购车辆的机动车销售合同复印件;
4.新购车辆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复印件;
5.注册登记的新车行驶证复印件。
以上所有资料持证(件)人、证件号码必须为同一人,否则不予受理。申报系统开放期间,申请人应及时关注申领进度,按照反馈意见及时修改申报资料,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材料不齐全、不清晰的,均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