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带病退伍军人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导语 武汉怎么申请带病退伍军人呢?具体流程分为三大步,提交申请、民政局审核、市民政局审批报备,完成这三项后就已经出结果了。
武汉带病退伍军人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申请人退役后3个月内向户籍所在地的区民政局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相关材料。
2、区民政局审核。经区民政局审核,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持区民政局开具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病情送检表》到武汉市优抚医院对其服役期间军队医院证明的慢性疾病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及《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病情送检表》由优抚医院直接送交区民政局。同时,由区民政局完整填写《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审批表》(一式两份)基本信息,签署申报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相关材料于每年5月份前统一上报市民政局;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告知申请人补充材料。
3、市民政局审批报备。市民政局在45个工作日内对医院检查结果、医疗卫生专家小组意见和所属区民政局报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通知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区民政局按照规定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民政局在《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审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批准其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并通知区民政局从批准之日下月起发给定期生活补助及享受相关待遇。每年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情况于次年1月15日前报省民政厅备案;对不符合条件的,将申请材料逐级退还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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