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投靠落户政策(父母+子女+亲属)
导语 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投靠的方式落户武汉,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及亲属投靠等申办政策如下。
武汉投靠落户政策
【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政策】
申请条件
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被投靠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2.子女未婚,年龄不满20周岁或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
3.被投靠人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
申报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投靠登记类)》 (点此下载)
2.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3.拟落户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或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4.父母婚姻证明(件)及子女抚养权变更文书、公证书等材料
5.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具体为以下材料之一:(1)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自有房屋权属证明。(2)合法租住房屋的,提供租赁房屋备案证明及租房合同;(3)居住在单位宿舍的,提供单位分配住房证明。)
6.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应提供相关证明(件):(1)原始户口登记资料;(2)投靠人《出生医学证明》;(3)独生子女证;(4)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可提供父母、子女原始人事档案履历表(加盖人事公章),或子女原始学籍档案(加盖学校公章);(5)无法提供上述证明件的,提供具备亲子鉴定资质的本市市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
办理方式
网上申办: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进入平台后点击“迁入登记”,找到对应选项按照提示申请)
线下申办:各区政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
法定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政策】
申请条件
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被投靠人为本市户籍人员;
2.投靠人男性已满60周岁,女性已满55周岁(父母双方一方年龄满足投靠条件,另一方可随迁入户);
3.投靠人或被投靠人在本市有合法的自有房屋。
申报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投靠登记类)》(点此下载)
2.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3.拟落户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4.拟落户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5.结婚证
6.自有房屋所有权证
7.亲属关系凭证(1、父母同时投靠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投靠到农村地区的,按当地政策规定执行。2、此项“亲属关系凭证”具体为以下材料之一:(1)原始户口登记资料;(2)投靠人《出生医学证明》;(3)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可提供父母、子女原始人事档案履历表(加盖人事公章),或子女原始学籍档案(加盖学校公章);(4)无法提供上述证明件的,提供具备亲子鉴定资质的本市市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
8.业务主体人照片(申请人本人持申报户口登记表自拍照片)
申办方式
网上申办: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进入平台后点击“迁入登记”,找到对应选项按照提示申请)
线下申办:各区政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
法定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夫妻投靠及子女随迁政策】
申请条件
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被投靠方为本市中心城区户籍人员;
2.夫妻登记结婚;
3.在武汉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
4.子女随迁落户的,随迁子女应未婚、年龄不满20周岁或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
申报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投靠登记类)》(点此下载)
2.居民户口簿(拟落户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拟落户人)
4.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5.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6.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具体为以下材料之一:(1)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自有房屋权属证明。(2)租住房屋的,在单位集体户或社区公共户落户)
7.随迁子女关系凭证。(应提供相关证明(件):(1)原始户口登记资料;(2)《出生医学证明》,子女与父或母在同一《户口簿》上不能反映出子女与父或母关系的,或子女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为国外签发的,需提供中国驻外使领馆的认证,或国内有资质翻译公司的翻译件);(3)独生子女证;(4)人事档案履历表。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可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原始人事档案履历表(加盖人事公章),或子女原始学籍档案(加盖学校公章);(5)亲子鉴定。无法提供上述证明件的,需提供具备亲子鉴定资质的本市市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6)投靠人婚姻关系变化随迁有抚养权子女的,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加盖民政部门婚姻登记专用章),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子女抚养权变更文书、公证书等。)
申办方式
网上申办: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进入平台后点击“迁入登记”,找到对应选项按照提示申请)
线下申办:各区政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
法定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投靠亲属落户】
申请条件
年满60周岁以上的孤寡老人或者14周岁以下的孤儿,可以申请投靠直系亲属或者监护人落户。
注:1、投靠到农村地区的,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2、孤寡老人投靠亲属的,需提交社区(村委会)出具的无子女证明;孤儿投靠亲属的,需出具父母《死亡证明书》。
3、此项“亲属关系证明”具体为以下材料之一:
(1)孤儿生父母所在单位或者被投靠人单位《工作履历表》能反映孤儿与被投靠人关系的,需出具《工作履历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能反映孤儿与被投靠人关系的,由被投靠人提供司法公证书(证明亲属关系);
(2)孤老投靠亲属的,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者被投靠人所在单位《工作履历表》能反映孤老与被投靠人关系的,需出具《工作履历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能反映孤老与被投靠人关系的,由被投靠人提供司法公证书(证明亲属关系)。
申报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投靠亲属落户)》(点此下载)
2.居民户口簿(拟落户人及被投靠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4.拟落户人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情况说明
5.亲属关系证明
6.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申办方式
网上申办: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进入平台后点击“迁入登记”,找到对应选项按照提示申请)
线下申办:各区政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
法定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武汉户口业务办事指南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武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投靠落户】可获武汉各类投靠落户政策、网上申办入口/材料、线下申请地点、申请表下载入口及武汉各类落户政策与申报指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