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武汉市市级以上荣誉称号人员及其他特殊贡献者落户政策

导语 非武汉市户籍的人员获得相关荣誉称号,且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以申请落户武汉,具体落户政策如下。

  获得武汉市市级以上荣誉称号人员及其他特殊贡献者落户政策

  申请条件

  非本市户籍人员近3年在本市获得国家、湖北省、武汉市市级劳模、“五一”劳动奖章的,或获得武汉市级以上(含市级)优秀农民工、见义勇为等特殊贡献者,且在武汉市合法稳定就业、居住的,可以申请在自有产权房屋或单位所在地落户。

  注:在新城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开发区的,在开发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的,需自有产权房屋。

  申报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人才落户类)》(点此下载);

  2.拟落户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3.拟落户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4.劳动模范、劳动奖章、见义勇为证书等相关认定文件及获奖证书;

  5.就业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创业人员提供本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缴税凭证(合伙人还需提供股权证明材料);

  6.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合法自有房屋证件;合法租住房屋的,应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定地址;

  7.业务主体人照片(申请人本人持申报户口登记表自拍照片)。

  申办方式

  网上申办: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进入平台后点击“迁入登记”,找到对应选项按照提示申请)

  线下申办:各区政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

  法定时限

  3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武汉户口业务办事指南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武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人才落户】可获武汉各类人才落户政策、网上申办入口/材料、线下申请地点、申请表下载入口及武汉各类落户政策与申报指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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