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落户条件+材料+申报入口
导语 武汉市生源大中专毕业生,户口在学校集体户、出国人员管理中心、外市单位集体户、外市人才集体户,在汉合法稳定就业的,可以申请回原籍落户。具体政策如下。
武汉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落户条件+材料+申报入口
申请条件
武汉市生源大中专毕业生,户口在学校集体户、出国人员管理中心、外市单位集体户、外市人才集体户,在汉合法稳定就业的,可以申请回原籍落户。
申报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学生落户登记类)》(点此下载);
2.拟落户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3.毕业证和学历证明;
4.原注销户口记录;
5.父(母)户口簿或自有房屋权属凭证;
6.学校集体户、出国人员管理中心回原籍需提供:迁移证;
7.单位集体户、人才集体户回原籍需提供:就(创)业凭证;
8.业务主体人照片(申请人本人持申报户口登记表自拍照片)。
申报入口
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进入平台后点击“迁入登记”,找到对应选项按照提示申请)
法定时限
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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